(凤凰消息网讯)法庭是刑辩律师的生命和主战场,孔祥红将一个诉讼大律师的风采展现的淋漓尽致,在法庭上,她声音铿锵有力、字字掷地有声、思路开阔清晰、见解独到精准,有时锋芒毕露、有时咄咄逼人。孔祥红总是身体力行捍卫公平正义,总能抓住控方证据的矛盾进行犀利剖析,用睿智严谨的法律逻辑将案件实事真相呈现于法庭之上,从而掌握庭审的主动权。
翻开孔祥红代理过的案件,一个个大案要案触目惊心……
广西梧州“猎狐一号”涉黑案,孔祥红律师作为辩护人积极与办案机关沟通,提交法律意见书,在审查起诉阶段法律意见被采纳,庭审时成功辩护为当事人减少罪名,减轻量刑。王某涉嫌职务侵占罪,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成功为其办理取保候审,向检察院提交法律意见书,最终检察院不批捕。王某涉嫌贪污罪,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成功改变罪名,量刑减轻数年。罗某涉嫌盗窃罪,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向检察院提交不起诉法律意见书,最终被检察院采纳,作出不起诉决定书。王某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,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,为其做罪轻辩护,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,量刑减轻数年。李某涉嫌故意伤害罪,致一死一重伤,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,为其做罪轻辩护,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,量刑减轻数年。李某涉嫌信用卡诈骗罪,孔祥红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综合审查案件材料,为其做罪轻辩护,辩护意见被法院采纳,判处缓刑……
执业以来,孔祥红凭着丰富的专业知识和办案技巧,深厚的理论功底,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,辩护和代理了大量全国各地疑难刑事案件,有力地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,取得了良好的法律和社会效果。同时,她还是中央电视台、北京电视台等法律栏目特邀嘉宾,她的成功案例及经验被《北京日报》、中央电视台等主流媒体多次专访报道。
当笔者问起她有哪些过人之处时,她谦虚地表示过人之处谈不上,只是觉得作为律师一定要有一种正义感和执着的精神。她说道:我性格比较倔强,可以用一句话概括“横眉冷对千夫指,俯首甘为孺子牛”,只要是我认定的理我会坚持到底,我只向真理低头。当然在从业的路上,我也会遇到阻碍,承受过委屈。我曾经因为给被告人做辩护而受到威胁,但是面对强权我毫不畏惧,因为我心中充满阳光,我坚信光明一定会驱走黑暗。对于即将从事律师职业的同仁,我想提一点忠告和建议,既然选择了律师这个职业,就不要畏惧任何困难,就要做好与一切非正义作斗争的准备,但是也应该严格遵守执业纪律,做好风险防范。
回顾这么多案件,孔祥红律师始终把这句话当做执业理念:每一个人是为自己所坚信的信仰而辩论,为你所认为的真理而辩论!律师不仅要有侠骨,更要有悲天悯人的情怀!她始终没有忘记法学界泰斗江平老师写过一篇文章,江平老师说的那段话她一直铭刻在心:“每一个人是为自己的信仰而辩论,为他所认为的真理而辩论,作为一个好的律师应具备两个“感”:一个是使命感,一个是正义感。学法律的、运作法律的要有一种善恶观念,要有一种悲天悯人的情怀,要有一种拯救人们于苦难之中的情怀。所以在我们的律师收入比较高的时候,我们不要纸醉金迷,不要麻木不仁,在面对现实社会还仍有许多不公平的现象时,能够多一点赤子之心,人贵有赤子之心。”孔祥红深有感触地表示:“我会一直将它作为我人生以及事业的座右铭,时刻告诫自己,我是一名法律职业者,面临任何困难和阻碍,我都要永远坚守自己的信仰,不忘初心,牢记使命,砥砺前行!”